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?

来源:贵州秀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22-10-18 浏览次数:435次

  1、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,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。

  2、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,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。

  3、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,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。

  4、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,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。

  5、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、吊销执照、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,可申请行政复议。

  6、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,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,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。

  7、如果未满18岁的孩子夜不归宿,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,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  8、如果别人借您钱,您一定要他出借据,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。(注:诉讼时效为2年)

  9、秀岳律师提及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,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,否则等待的将是: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
  10、如果您成为被告,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,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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